以前
人家说,
男怕入错行,
女怕嫁错郎。
现代,
女人也怕进错行。
我,
读了四年了,
还是
不想当律师。
不是不喜欢,
而是不想。
再次回到四年前,
还是会选择法律系。
因为,
这是全大学唯一不用到数学。
高级数学G9的我,
别无选择。
毕业将近,
做完九个月的CHAMBERING,
当我被法庭正式宣传为律师的那一天,
也就是我和法律绝交的那一天。
当然,
并不是嫁人去,
没有三十,本人不想谈婚论嫁。
未来,
只会在稻米之乡度过。
决定了,
回森林当回猴子了。
恶魔和天使只是一线之差,天才和白痴也是一线之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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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kawan said:
我第一次知道,原来读法律是不需要用到数学的 =)
无论如何,加油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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